惊闻最近刮了一场从海南来的沙尘暴,好大的风沙啊。
其实按照我们以往的采人惯例,细细分析一下,这海南刮风沙的合理性和正常性=0。
1、风沙公告本身就是一个哲学矛盾体。公告的实质是:风沙风沙了,再也不提啦~~可是内容左提一句某某某,右提一句某某某。太好笑啦。我真的风沙你哦,我真的真的风沙你哦,我真的真的真的再也不提你哦,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永远都不提你哦。。。
2、再来看看这个风沙过程本身好了。我们假设一下,采访这个计划,事先是有协议的,那么好,有协议未履行,那叫违约,给你们电台带来物质上、精神上、尤其是面子上的损失,请向法院起诉,法律一定还你一个公道。可是你没有起诉,那么我们认定假设不成立,所以,你没有和李宇春本人或者TY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。
3、如果没有协议,那么我们再退一步,你们电台和某人人有口头约定。那里面文章就大了,您和谁约了?您是不是和李宇春本人约定了?您是不是和TY公司的直接负责采访部分安排的负责人约定了?或者你只是随便和一个您都不知道是谁的人随便的约了那么一约?针对这种情况,我深刻表示同情,爱莫能助,您和谁约定你找谁掐。他欺骗了你的感情,损害了你的面子,造成了你没有采访到的结果。从本质上来说,这个和您约定的人,您可以直接骂他骗子,表客气。可是看了一些相关材料,压根没提有这么一个骗子存在,只是说你找人说了,什么人?不知道。。。。我们只好再认定,口头约定的假设不成立。
4、再退一步,如果没有协议没有口头约定,那。。。我只好很遗憾的告诉您,您纯粹在做白日梦,一厢情愿呢。不过我佩服贵台的勇气,能力不到位,采不到人,还好意思拿出来大声嚷嚷:看,我丢人啦,我没采到人,我真TMD太丢人啦~~~~
5、根据以上步步逻辑推理,如果,风沙是贵台和贵DJ最后一步找面子的做法。很遗憾的告诉你们,被全国媒体广泛传播,其实不是因为李宇春红,是因为大家都暗自爽呢,这SB媒体,自喊丢人,不踩白不踩。。。于是,你们很丢人的红了。再不HD的告诉你们,目前业内对于你们的称呼直接是:那没采到李宇春还好意思大喊大叫的SB媒体。我真为你们掬一把同情的泪。。。
以上其实都是戏言,其实我知道你们的痛你们苦,我来帮你们倒倒苦水好了。。。
其实,你们的合作对象根本就是“海南欢乐节”的主办方,你们给予的是全方位报导欢乐节,为欢乐节的招商引资打下一个良好的广告平台。而作为“海南欢乐节”的主办方,他们承诺给你们的回报是,可以采访到谁谁、谁谁谁。。。来冲抵要给你们的广告费用,或者之类的。
于是,你们尽心尽力为欢乐节做嫁衣,报导、宣传。而遗憾的是,主办方并没有做到承诺你们的事情,他们的协议中,歌手没有一定要安排接受采访的义务。因此,你们很可怜的被主办方骗了。。。你们付出了汗水,付出了劳动,却都是白辛苦。
所以呢,有些事情,该找谁要钱就去找谁,别自己得罪不起人家,或者被人家骗了不好意思说,就拿无辜的小孩子撒气。。。杀鸡给猴看呢?还是没处撒气憋的慌?
(以上内容,纯属戏言,如有雷同,那是扯淡。)


